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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排和资金来源是新闻出版改制成功的关键
2017年8月2日  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人员安排和资金来源是新闻出版改制成功的关键,无论怎样转制,人员安置和资金来源是“转企改制”绕不过的“坎儿”。
 2008年8月7日,当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向英大传媒集团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集团登记证的时候,我国新闻出版改革走出了新的尝试。国家电网报社与同为国家电网公司旗下的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整合成立英大传媒集团。这其中,国家电网报社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个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企改制的报社,而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出版单位中第一家整体转制的出版社。
 国家电网报社成立于2005年12月27日,是国家电网公司依法出资设立的新闻单位。由于国家电网公司本身是大型国有企业,国家电网报社从成立时就是企业性质,《国家电网报》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党组机关报,在发行渠道、广告经营上没有多少竞争,但在办报质量、经营管理、发展壮大等方面一直是“自我加压”。国家电网报社由于拥有《国家电网报》、《国家电网》杂志、《国家电网动态》电视周刊等国家电网公司核心媒体,在改制过程中资金保障可靠,人员也得到妥善安置。
 相比年轻的国家电网报社,同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其前身可追溯到1951年的燃料工业出版社,迄今已有55年的历史。
 2008年初,在国家电网公司整合直属产业资源的一系列动作中,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文化资源,国家电网报社与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组成立英大传媒集团。
 “国家电网报社成立时间短,历史包袱小,在劳动用工上较为灵活,整个队伍呈现年轻化趋势;中国电力出版有限公司成立时间长,在科技出版领域知名度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出版人才队伍,是集团发展的宝贵资源。为此,我们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逐步淡化固定编制员工和聘任制员工的区别,实行统一管理,整个人员安排过程比较顺利。”英大传媒集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事实上,早在2003年试点伊始,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下称 “《通知》”),对财政税收、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人员分流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由于《通知》对人员的社会保障以及人员安置等提出的措施比较优惠,一般而言,不会出现大的震荡和阻力。”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司长余昌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由于这个文件在2008年年底到期,现在中宣部、财政部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正在对这个文件进行修改。此次修改不是收缩原来的政策,修改之后的文件只会比原文件的规定更优惠、操作性更强,也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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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科铭——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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