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一中院召开听证会,审查中科院院士杨a申请深圳北大a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2001年5月28日,北大a公司注册成立,公司成立时,股东为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深圳b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洋浦耀龙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杨a,其中杨a持有20%的股份。
北大a公司自2005年起已经停止经营,公司的绝大部分流动资金已经被现金出资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免息借款”的形式借走,公司营业地的大部分办公用房已被出租。北大a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改善的可能,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一中院2009年6月22日终审判决北大a公司解散。
北大a公司解散后,杨a与b集团、中电投资公司等就组成清算组的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对于b集团、中电投资公司等组成的清算组,杨a认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之规定,遂向一中院申请对北大a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杨a是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物理学家,曾两度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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