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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为民营经济插上翅膀
2017年11月20日  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如何让新修订的公司法继续成为“市场经济利剑”,这次修订公司法,在具体条文中落实“淡化行政色彩”的原则,让公司主体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活力和创造性,具体体现在,一是对公司放权,二是对股东增权。

据了解,新的《公司法》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包括完善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充实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与此同时,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公司拥有了更多自主权。比如,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新法则取消了这个限制。

对股东增权体现在健全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这被专家认为是此次修法的重中之重。新法赋予了中小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主持权。同时,新法增加了对股东退出机制的规定,比如在公司符合分红条件而长期不向股东分红时,或者当股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持不同意见时,可以要求公司收购他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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