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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关于担保的处理
2017年11月20日  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公司破产后关于担保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公司破产后,对担保作如下处理:
  一、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二、企业对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
  三、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清偿债务的期限可由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
  四、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依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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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科铭——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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