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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的程序
2018年5月21日  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1、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以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并使股东依法作出自己的决定。
  2、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期限为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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